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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通讯与互联网协会、深圳 电信 、深圳 移动 、深圳 联通 联合签署《深圳市基础 电信 运营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对电话实名制违规“坚决说不”。
2013年7月,工信部对外正式公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 电信 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其中规定,从去年9月1日起,用户办理固定电话、 移动 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时,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但在执行过程中,实名制登记执行并不到位。为推进通讯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由深圳 电信 发起倡议,市通讯与互联网协会和深圳三家基础 电信 运营企业发起,共同签署《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出了 电信 运营商自有服务营业厅和社会销售渠道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标准,坚决杜绝在自有服务营业厅出现违反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现象;同时统一规范各类销售渠道的管理方式,对不认真履行实名登记的销售网点及渠道,实施扣罚佣金、解除合同关系的惩处。《自律公约》即日起生效。试行一年后,虚拟运营商或将纳入《自律公约》的范畴。目前,深圳市新增 电信 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率基本达到100%,全行业电话实名登记率由2013年9月的39.8%,提升到今年7月的63.3%。